义龙新区鲁屯镇保障房C、D区
公开招租公告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法规,为确保国有资产不闲置,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使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现结合市场将义龙新区鲁屯镇保障房C、D区具体招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单位:
贵州义龙(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贵州义龙融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招租对象:
全社会商业经营者
三、招租方式:
1.报名截止时,未征集到意向竞租方的(无人报名),作流标处理。
2.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意向竞租方的,由贵州义龙(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和意向竞租方商议进行协议出租,协议出租价以起租价为基础进行协商,并遵守公告内容。
3.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竞租方的,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竞价竞租,竞价方式为传统竞价方式。
4.意向竞租方报名成功即认可公告所有内容,须作出大于或等于起始价的报价,若有两名以上(含两名)意向竞租方报名的,其中一名作出报价即可,也可同时做出报价,都不作出报价的,出租方将按照报名先后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方)。否则,将取消其终身参与我公司产权交易所有项目的资格。
5.本次及交易活动将在贵州义龙(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并见证交易全过程,意向竞租方除遵守招标公告和招标资料外,还须遵守贵州义龙(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制定的交易规则。
四、招租地点:
义龙新区鲁屯镇保障房C、D区住房及商铺共20栋(以栋为单位整体招租)(详情见附件)。
有意竞租者请前往标的物实地踏勘情况,以踏勘现状为准。签订租赁合同后不能以标的物现状为理由弃标及退出保证金。租赁期间因承租方自身原因出现法律及安全问题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后果。
五、招租联系方式:
联系人:
晋先生
联系电话:
0859—3425789
联系地址:
义龙新区万屯镇保障房P栋义龙集团
六、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16日上午9:00至2021年12月23日下午15:00截止。
七、报名须知:
1.自然人报名: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2.单位报名:请携带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3.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报名成功即认可公告所有内容。
5.报名成功但未按时参与竞租的,作流标处理。
6.意向竞租方须缴纳竞价保证金至公司指定账户。
八、招租行业范围:
为贯彻落实州委“旅游兴州.教育强州”的发展战略,支持企业到义龙新区发展教育事业,此次义龙新区鲁屯镇保障房C、D区招租重点引进民办教育、教育培训、文艺创作等企业入驻。
九、招租政策:
(一)租金
1.
住房130套以上,前五年每套不低于2000元/年,6-10年在前5年租金的基础上按照每年5%-10%上浮(10年以后结合市场上浮、租10年以上的可优先协商确定),或按照2-3元/㎡/月收取,免一年租金。
2.
商铺整租6栋及以上,
用于发展教育优惠政策:可采取招生人数和实际面积计算方式:按照招生人数收取,不低于500元/年/人,6-10年在前5年租金基础上每年上浮10%-15%(10年以后结合市场价上浮、租10年以上的可先协商确定);或按照5-7元/㎡月收取。
3.
享受优惠政策,需满足的条件:需整租6栋以上,租期10年及以上,租赁商铺10000-30000平方米以内,用于发展教育(以招生人数计算租金)的,前5年招收入学保底人数总计不少于1500人,第6-10年不少于1500人,10年以上不少于2000人;人数不足按照保底人数收取,或按照优惠价以实际面积收取,由使用企业选择。
4.
用于经营其他行业的优惠政策:整租6栋以上,租期10年及以上,住房按照3-5元/㎡/月收取,商铺按照7-12元/㎡/月收取,具体价格视地段和出租面积、带动效应等双方议定,免半年租金。
(二)租赁保证金
1.
缴费时间:2021年12月16日上午9:00至2021年12月23日下午16:00时截止。
2.
缴费标准:参与竞争者,需缴纳租赁保证金10万元。
3.
缴费方式:银行柜台转账或者网银转账,保证金须从竟租人基本账户转入,并保留银行回单作为竞租及退款凭证。并于缴费之日起,凭保证金汇款回单原件(转款时需备注姓名、用途)、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我司三楼310室财务管理部开具收据,凭公司收款收据到二楼207室进行报名登记,完成登记手续才视为报名成功。
4.缴费信息:
公司名称:贵州义龙融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行
缴费账号: 0901001000001999
(三)物管费标准
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及贵州义龙安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费标准,竞租成功的企业按租赁面积自行负责缴纳物业费。
十、交易时间:2021年12月24日上午9:30时。
十一、交易地点:贵州义龙(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十二、租赁及付款要求:
1.中标人中标后,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贵州义龙(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竞价活动结束后次日发布结果公示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限满无异议的,中标人可到贵州义龙(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2.竞租以最高报价为中标价,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若原承租户参与竞标,其在最高报价下享有优先中标权。
3.中标人在竞租公告约定公示期满后,由公司出具《竞价(协议)出租成功确认书》。中标人接到此凭据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到我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未按照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成租赁手续的,视为违约,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4.承租人保障房使用租金须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年以银行汇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标人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可用于抵顶成交价款的,租期结束后招租单位一次性无息退还承租人履约保证金。
5.未竞租成功方在交易结束,发布结果公示期截止后,携带保证金收据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卡复印件到公司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注:1、因公司月底财务需统计账目情况,27日以后暂不能办理保证金退还事宜,月初或工作日时方可办理。2、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三、约定条件:
1.此次房屋均以现状招租,我司不对房屋进行装修、整理等工作后再招租。
2.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对房屋进行装修、维修和水电安装等必须经出租方同意且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房屋装修、维修和水电安装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房屋租赁产生的税费由出租方负责缴纳,租赁期间经营产生的一切税费、水电费、卫生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上缴。
4.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在守法经营的前提下,不得用于从事赌博、五金加工、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危险品、污染环境等影响单位办公和居住的行业。
5.租赁期间承租方还须保证用房安全和合理使用租赁物,确保保障房有关设施完好。
6.租赁期间因承租方违反规定和相关法律,不合理使用租赁物造成事故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7.租赁期间,租赁物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和改动房屋主体结构,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使用权,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承担,并不予以退还剩余房屋使用租金。
8.承租方自觉做好防电、防水、防火、防盗和禁毒等有关工作,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从有关部门检查。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中途无故停租视为违约,出租方不退还租金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将由承租方负责。
10.租赁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变化,政府市政建设或城市规划等因素,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出租方只退还剩余租金及房屋设施租赁质押金,不另加补偿。
11.公告内未尽事宜,详见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以合同条款为准。
十四、本公告所有解释权归贵州义龙(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十五、本通告自2021年12月16日起生效。
贵州义龙(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6日
附件请扫码下载:
义龙新区鲁屯镇保障房C、D区住房及商铺面积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