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龙新区步马松林商铺(松林人家)招租公告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法规,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国有资产使用管理,使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现将义龙新区步马松林(松林人家)商铺招租信息发布,向全社会公开招租,有意竞租方请实地查看标的。具体租赁事宜如下:
一、招租对象:全社会商业经营者
二、标的基本情况:
松林人家B12-3,商铺面积96.12㎡,松林人家B12-4,商铺面积95.50㎡。商铺内已装修完毕,餐馆设备设施齐全。(以实际踏勘为准)
三、招租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未征集到意向竞租方的(无人报名),作流标处理。
(二)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意向竞租方的,由贵州义龙安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和意向竞租方商议进行协议出租,协议出租价以起租价为基础进行协商,并遵守公告内容。
(三)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竞租方的:按公正、公开、公平原则进行竞价竞租,竞价方式为传统竞价方式。
(四)意向竞租方报名成功即认可公告所有内容,须作出大于或等于起始价的报价,若有两名以上(含两名)意向竞租方报名的,其中一名作出报价即可,也可同时做出报价,都不作出报价的,出租方将按照报名先后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方)。否则,将取消其终身参与我公司产权交易所有项目的资格。
(五)本次交易活动将在贵州义龙安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并见证交易全过程,意向竞租方除遵守招标公告和招标资料外,还须遵守贵州义龙安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制定的交易规则。
四、招租竞租单价情况表:

注:以上两间商铺整体招租,商铺面积以实地踏勘的测量图为准;商铺租金第一年为竞拍成功价格,之后每一年的租金在前一年基础上增加1元/㎡/月。
五、招租联系方式:
六、报名时间:2021年4月7日上午9:00至2021年4月22日下午17:00截止。
七、报名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万屯镇阿泥社区义龙集团二楼资产事业部
八、报名须知:
(一)自然人报名: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二)单位报名:请携带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身份证原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三)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九、标的展示:
本次标的松林人家商铺以现状租赁,意向竞租方可对标的物进行实地踏勘,以现场踏勘现状为准,竞租人自行承担不可预知的风险。竞租成交后,承租人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及所需缴交的一切税、费全部由竞租人承担。
十、竞租保证金及其他:
(一)缴纳时间:意向竞租方须于2021年4月7日09:00至2021年4月22日17:30 前足额交纳保证金至贵州义龙安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携带保证金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司办理竞租手续。
2、开 户 行:黔西南义龙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四)租赁期限为 1 年 ,自租赁物交付日开始计算。
(五)保证金不可抵成交价款,投标保证金尽量使用银行柜台或者网银转账。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不接受现金形式,建议竞租人用本人账户缴纳保证金)。支票由投标人进账。
十一、竞租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未征集到意向竞租方的,作流标处理。
(三)交易会议时,无意向竞租方报价应价的,作流标处理。
(四)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则通过业主代表与意向竞租方商议进行协议谈判,协议价以起租价为基础进行协商,并遵守公告内容且公示谈判结果。
(五)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竞租方的:按公正、公开、公平原则进行竞价竞争。按传统竞租方式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
十二、开标时间:2021年4月23日;
十三、租赁及付款要求:
(一)中标人中标后,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贵州义龙安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竞价活动结束后次日发布结果公示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限满无异议的,中标人可到贵州义龙安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二)竞租以最高报价为中标价,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若原承租户参与竞标,其在最高报价下享有有限中标权。
(三)中标人在竞租公告约定公示期满后,由公司出具《竞价(协议)出租成功确认书》。中标人接到此凭据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到我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未按照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成租赁手续和办理完成租赁手续的,视为违约。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四)中标人的第一年使用租金须在公示期截止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年以银行汇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至公司指定账户,剩余年限商铺使用租金须在当年商铺到期时前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到公司指定账户,中标人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可用于抵顶成交价款的,视为自动弃权或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还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该租赁商铺作流标处理。
(五)为竞租成功方在交易结束,经发布结果公示期截止后,携带保证金收据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卡复印件到公司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注:1、因公司月底财务需统计账目情况,27日以后暂不能办理保证金退还事宜,月初或工作日时方可办理。2、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四、约定条件:
(一)在租赁期内对房屋进行装修、维修和水电安装等必须经出租方同意且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房屋装修、维修和水电安装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二)商铺租赁产生的税费由出租方负责缴纳,租赁期间经营产生的一切税费、水电费、卫生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上缴。
(三)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在守法经营的前提下,不得用于从事赌博、五金加工、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危险品、污染环境等影响单位办公和居住的行业。
(四)租赁期间承租方还须保证用房安全和合理使用租赁物,确保商铺有关设施完好。
(五) 租赁期间因承租方违反规定和相关法律,不合理使用租赁物造成事故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租赁期间,租赁物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和改动商铺主体结构,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收回商铺使用权,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承担,并不予以退还剩余商铺使用租金。
(七)承租方自觉做好防火、防盗和禁毒等有关工作,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从有关部门检查。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八)中途无故停租视为违约,出租方不退还租金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将由承租方负责。
(九)租赁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变化,政府市政建设或城市规划等因素,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出租方只退还剩余租金及房屋设施租赁质押金,不另加补偿。
(十)违约责任:承租期内,承租方违约,须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当年租金的10%,出租方违约,须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当年租金的10%。
(十一)公告内未尽事宜,详见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以合同条款为准。
十五、本通告自2021年4月7日起生效。
十六、本公告所有解释权归贵州义龙安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贵州义龙安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