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广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万屯匝道口加油站、顶效镇细纳加油站
经营管理权公开招租的公告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政策法规,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国有资产出租使用管理,使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现黔西南州广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万屯匝道口加油站、顶效镇细纳加油站经营管理权公开招租租信息发布,向全社会公开招租,有意竞租者请实地查看。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租单位:贵州义龙(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黔西南州广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招租对象:全社会商业经营者
三、招租方式:
(一)报名截止时,未征集到意向竞租方的(无人报名),作流标处理。
(二)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意向竞租方的,由招租单位派出2人以上代表和意向竞租方商议,进行协议出租,协议出租价在起租价基础上进行协商,并遵守公告内容。
(三)征集到多个符合条件意向竞租方的,由招租单位召集以竞价的方式公开竞价,并以竞租价高者确定中标人。
(四)本次及交易活动将在贵州义龙(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并见证交易全过程,意向竞租方除遵守招标公告和招标资料外,还须遵守贵州义龙(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制定的交易规则。
四、出租标的物:
(一)万屯匝道口加油站,占地面积5403.62㎡,地址:万屯镇义龙大道与关兴公路交叉路口,项目建设已经完成90%。
(二)顶效镇细纳加油站,占地面积约10687㎡,地址:顶效镇细纳村。
有意竞租者请前往标的物实地踏勘情况,以踏勘现状为准。签订租赁合同后不能以标的物现状为理由弃标。租赁期间因承租方自身原因出现法律及安全问题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后果。
五、招租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正友—19985596733
六、报名时间:2022年5月6日上午9:00至2022年5月16日下午14:00截止。
七、报名须知:
(一)自然人报名: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二)单位报名:请携带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身份证原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三)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报名成功即认可公告所有内容。
(五)报名成功但未按时参与招租的,作流标处理。
八、招租方案
(一)万屯匝道口加油站100万元/年起租,10年起租,租金要求5年一付。首次合同签订后支付3年租金,剩余两年在加油站交付且正常营业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后五年租金递增30%。
(二)顶效镇细纳加油站120万元/年起租,10年起租,租金一年一付。要求承租方暂借300万元给出租方用于加油站项目建设,出租方将支付7%年利率给承租方。
(三)竞价涨幅20000元/次。
九、交易时间:2022年5月16日下午14:30分
交易地点:贵州义龙(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十、租赁及付款要求:
(一)中标人中标后,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和要求的,贵州义龙(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竞价活动结束后次日发布结果公示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限满无异议的,中标人可到贵州义龙(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二)招租价以协议出租价或以最高报价为中标价。
(三)中标人在竞租公告约定公示期满后,由公司出具《竞价(协议)出租成功确认书》。中标人接到此凭据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到我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书》。未按照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成租赁手续和办理完成租赁手续的,视为违约。
(四)承租方的租金须在公示期截止后,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银行汇款方式一次性按照约定付清全部成交价款至公司指定账户,剩余年限加油站使用租金须在当年加油站到期时前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到公司指定账户。
十一、约定条件:
(一)承租方在租赁期内对加油站进行装修、维修和水电安装等必须经出租方同意且不得破坏加油站主体结构。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加油站装修、维修和水电安装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二)加油站租赁产生的税费由出租方负责缴纳,租赁期间经营产生的一切税费、水电费、卫生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上缴。
(三)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在守法经营的前提下,不得用于从事赌博、污染环境等影响居民生活。
(四)租赁期间承租方还须保证加油站安全和合理使用租赁物,确保商铺有关设施完好。
(五)租赁期间因承租方违反规定和相关法律,不合理使用租赁物造成事故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租赁期间,租赁物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和改动加油站主体结构,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收回加油站使用权,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承担,并不予以退还剩余加油站使用租金。
(七)承租方自觉做好防火、防盗和禁毒等有关工作,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从有关部门检查。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八)承租方中途无故终止合作协议视为违约,出租方不退还租金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将由承租方负责。
(九)租赁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变化,政府市政建设或城市规划等因素,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出租方只退还剩余租金,不另加补偿。
(十)公告内未尽事宜,详见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以合同条款为准。
十二、本公告所有解释权归黔西南州广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十三、本通告自2022年5月6日起生效。
黔西南州广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5月6日